2004年12月1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与高速公路专用警车零距离
本报记者 王志浩 文/摄

  12月11日,是浙江省暨杭州市大型警营开放日,在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展区里,几辆用郑州日产皮卡改装的高速公路专用警车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兴趣。
  “别看它跟普通警车一样,其实这些警车有它的专门用途!”一旁介绍的高速交警解释得很详细。“这种巡逻车的基础车型,就是能吃苦耐劳的郑州日产皮卡车。”
  “就是跟110警车一样的那种车?”市民问。
  “对!但它的特别之处在于后部安装有电子情报牌,根据需要,可随时打出‘你已超速请减速’、‘高速交警正在巡逻’、‘控制车速保持车距’等不同字幕并自行定时更换,红色的字体十分醒目,即使是很远的距离也清晰可见。它主要用于车辆发生事故、冰雪雾天封道及日常巡逻中对违章车辆进行纠正,有警示、宣传、纠违等功效。另外,一旦有需要,高杆探照灯可以提供很好的照明。”
  “那这辆现场勘查车呢?”一位市民指着一旁的另一辆警车问。
  “这辆现场勘查车的基础车型也是郑州日产的皮卡车,主要作用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尽快赶到现场,建立事故现场,进行疏导、隔离和抢救工作。同样,为使现场勘查工作进展顺利,车上装备了车载发电机和液压式探照灯,便于交警在夜间或是光线较暗的地方勘查现场。”
  “是的,是的!”市民林先生接上了话茬。上周四凌晨3时,林先生驾车在上三线高速公路行驶,在三界出入口处,他突然看见一辆警车从车后驶上,警车后面电子警示屏显示“请勿疲劳驾驶”几个大红字。他赶紧将车停到了前方的服务区。他说,自己前半夜从江苏出发,早就困了。“太危险了,上眼皮和下眼皮都打架了,幸好巡逻车电子警示屏上的大红字警醒了我。”林先生最后在服务区休息至上午6时30分,才重新上路。
  对百姓而言,有特殊装备的交警不啻为交通安全守护神。